科研经费灰色收入:分配制度不改 科研"硕鼠"难灭(一)
>首页 -> 社会专题 -> 教育咨询 2013-06-02 来源:网易 作者: 【】 浏览:1945

事前监管太严,事后责罚不到位

段振豪接下来的命运会如何?

不少受访的科研人员替他感到乐观:“这样一位在他所研究的学科领域有着超群建树的学者,不会因为这么点小钱而有什么太大的影响。”

这样的声音并非调侃,让圈内人记忆犹新的“汉芯事件”成了他们判断的依据。

2006年,“汉芯事件”被媒体曝光后,当事人陈进被撤销各项职务和学术头衔。但是,即使骗取了如此数额的科研经费,对于追究学术造假者的刑事责任一直没有下文,甚至被骗取的科研经费也难以追回。

清华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中科院院士王志新曾对媒体表示:与科研经费滋生腐败相对应的是我国法律在打击学术造假方面明显滞后,缺乏与时代发展相适应的打击和惩处机制,“国家财产的流失在呼唤着立法打击经费欺诈的强硬力度。”

科研经费使用过程中的监管和审查同样有待加强。

南京大学教授高抒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比较自律的人即使审计程序不严格也不会做违规的事,但对习惯了弄虚作假的人而言,审计程序再严格也不怕,因为挪用经费的办法有的是,弄到假发票、真发票的途径很多,而且都能报销。

让高抒感到痛心的是:“一些欺诈者最初都是正派的科研工作者,在监督系统近乎失控的状态下却开始逐步蜕变。”

“有的单位在转经费的时候,为了图方便,竟然要求经费接受方提供发票。问题是,发票一经报销,就说明经费已经使用,这时所拨的款项是否还在国家手里就难说了。”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高校教授说。

“监管和审计基本上是无效的。”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教授说,国内的科研管理和财务设置重点关注事前的监督,计划细致到一个项目要用多少支试管多少只老鼠。

对于验收和审查,上海交通大学副教授姚卫红建议,可以邀请国外的同行来对其进行项目评定和验收,且不能告诉是请了哪些专家来评审。

“在经费申请之时引入这样的机制, 汉芯事件 或许不会发生。”姚卫红说,试想如果陈进的资料送到美国专家手中,岂不是马上就会露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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