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延长高速收费期限的口子不能开
>首页 -> 新闻中心 -> 消费主张 2014-04-07 来源: 作者: 【】 浏览:373

宁马高速公路延长收费期限开了一个不好的先例,如果这种明显的违规行为得不到制止,必将有更多公路以各种借口步其后尘,如此,高速公路收费可能真的要绵绵无绝期了

江苏省宁马高速公路 (南京至马鞍山),从1998年开始收费,收费期限15年,今年9月到期。就在南京市民翘首期待第一条免费高速诞生的时候,江苏省政府近日却批复同意宁马高速收费期延长至2016年9月。面对突如其来的变故,很多南京市民大呼 “看不懂”(据8月29日《现代快报》报道)。

批准宁马高速收费期延长3年,有关方面给出的理由有两点:一是这条高速公路当初的投资尚未收回,二是该公路建设互通立交新增债务以及扩建该路需筹集资金。这些理由看似有理,实际上明显违规——根据现行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年”,宁马高速作为一条政府还贷公路,15年收费期是上限,也是一条不能突破的政策“红线”,收费期满即应停止收费。并且,“最长不得超过15年”的规定没有任何前置条件,没有任何例外情形,换言之,条例并没有规定尚未收回投资的公路可以继续收费,也没有规定公路改扩建、追加投资可以突破政策“红线”。批准宁马高速延长收费期限,不仅于法无据,而且与现行法规明显相违背。

国家对公路收费设定最高期限,正是为了防止公路收费绵绵无绝期。试想,假如尚未收回投资可以成为公路继续收费的理由,公路改扩建可以成为延长收费期限的依据,那么任何一条公路便都能找到理由和办法延长收费期限,这个“口子”一开,公路收费就可无限期地收下去。因此,公路收费最高期限必须实行“一刀切”。

实际上,公路投资与其他投资一样,可能盈利也可能亏损,经营亏损的高速公路多得是,宁马高速作为一条政府还贷公路,江苏和南京都是经济较发达地区,当地政府为什么不能承担亏损?车主缴纳了规定的税费,政府难道不该拿出一部分为车主服务吗?何况,宁马高速没有收回投资,究竟是车流量较小等客观原因导致的,还是经营不善、人员成本畸高、管理层铺张浪费等主观原因造成的,这个问题值得探究。

宁马高速公路延长收费期限开了一个不好的先例,如果这种明显的违规行为得不到制止,必将有更多公路以各种借口步其后尘,如此,高速公路收费可能真的要绵绵无绝期了。

您看到此篇文章时的感受是:
Tags: 责任编辑:佚名
免责申明: 除原创及很少部分因网文图片遗失而补存外,本站不存储任何有版权的内容。你看到的文章和信息及网址索引均由机器采集自互联网,由于时间不同,内容可能完全不同,请勿拿本网内容及网址索引用于交易及作为事实依据,仅限参考,不会自行判断者请勿接受本站信息,本网转载,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保证您的权利.对使用本网站信息和服务所引起的后果,本网站不作任何承诺.
】【打印繁体】【投稿】【收藏】 【推荐】【举报】【评论:0条】 【关闭】 【返回顶部
更多
上一篇 钱江晚报:收拥堵费之前,能否听.. 下一篇 扬子晚报:“后悔权”入法 矫枉..
密码: (新用户注册)

最新文章

图片主题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相关文章

便民服务

手机扫描

空间赞助

快速互动

论坛互动
讨论留言

有事联系

有哪个那个什么的,赶紧点这里给DOVE发消息

统计联系

MAIL:gnlt@Dovechina.com
正在线上:

版权与建议

任何你想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