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民“电视购物”买水龙头 刚用5天就爆炸起火
发生爆炸燃烧的水龙头。 李女士出示该产品的产品说明书。 春节前,成都市民胡敏(化名)打进川外某电视购物栏目热线,购买了一款名为“欧洛朗即热水龙头”的产品,送给母亲当节日礼物。到了大年初二(2月20日),母亲李女士就打来电话说:“新买的水龙头爆炸了!” 当晚,胡敏同购物频道取得联系,并登记情况。胡敏打算联系厂家维权时,厂家的售后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的状态。2月25日,胡敏打进本报的3.15热线后,华西维权记者进行了多方协调,最终帮助胡敏拿到了900余元赔偿款。 读者致电 大年初二水龙头爆炸 吓坏家中老两口 75岁的成都市民李女士说,大年初二晚8时,她和老伴坐在家中沙发上看电视。突然厨房传来“嘭”地一声巨响。他们闻声跑进厨房,看到碗柜下5天前才安好的即热水龙头已经断成两截,火苗从龙头“残件”上冒出。 李女士说,她赶紧拔掉水龙头的电源线,接着抓起厨房里的铝盆往火苗上扣。看到明火仍然没灭,又拿起水壶朝火源泼去,火势这才扑灭,整个厨房全是浓烟。 2月25日,李女士的女儿胡敏致电华西3·15维权热线,投诉了这件事。胡敏说,临近春节时,她看见川外某电视台的购物栏目,正推销一款名为“欧洛朗即热水龙头”的产品。在宣传中,商家将其描述为“3秒出热水,即开即热”的优质产品。出于孝心,胡敏拨打了购物热线,以货到付款方式订了一件。由于该产品在搞买一送一的活动,在支付了238元后,胡敏收到两台“即热水龙头”。随后,胡敏通知水电工,在母亲家安装了这两个水龙头,一个安在厨房,一个安在卫生间。她说,没想到的是,刚用5天水龙头就爆炸了。 记者走访 水龙头断成两截 底部焦黑一片 2月25日,华西都市报3·15维权记者来到李女士位于成都武侯区的家中,看到了已经断成两截的水龙头,水龙头底部原本白色的塑料外壳已经焦黑一片,一截不锈钢出水管也“躺”在一旁。李女士展示了发票,她们所购买的水龙头价格为238元,在外包装和使用说明书上也均印有“欧洛朗”、“杭州洛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字样。 李女士随后带着记者来到卫生间,这里安装有另一个“欧洛朗即热水龙头”,李女士当场演示了该水龙头的使用方法,“插好电源,向上拨动开关,热水就出来。”李女士说,水龙头分为两个部分,底座上包含入水口和加热器,出水口则为一截弯曲的不锈钢管道,“工作原理跟‘热得快’有点类似。但出了问题以后,卫生间里的这个水龙头就再也不敢使用了。” 消费维权 栏目工作人员登门道歉 并支付赔偿金900余元 新买的水龙头发生了爆炸,让胡敏很是气愤。而更令她不解的是,她拨打产品包装上留下的厂家售后电话,每次都没人接听。 25日下午,华西3·15记者根据胡敏提供的电话号码,与该购物栏目售后取得联系。工作人员核对胡敏的购物信息后,承认胡敏购买的“即热水龙头”是他们销售。 购物栏目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在20日接到胡敏打来的电话后,就作了记录,但是由于处在春节假期,暂未联系上厂家。该工作人员表示,会尽快同厂家取得联系,核实清楚情况后,及时解决胡敏反映的问题。随后,记者多次拨打杭州洛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售后服务电话,也一直都无人接听。 在华西3·15维权记者多次与该电视台购物栏目沟通后,2月26日,该栏目的两名工作人员专门驱车赶到李女士家,就即热水龙头爆炸一事登门道歉,并支付给李女士900余元作为赔偿。 27日下午,记者再次来到李女士家,此时厨房中已经更换了新的水龙头。李女士介绍,除了赔款外,两位工作人员还找来安装工,为其换上了胡敏新买的水龙头。“他们带走了焦黑的水龙头,说是要联系厂家检查。”随后,胡敏再次致电华西315维权热线说:“我向你们反映后,当天记者就来我家了。经你们协调,购物栏目的工作人员也来了。现在已经解决好了,谢谢你们认真的工作态度。” 律师说法 水龙头出事谁负责?需鉴定原因 电视购物买来的水龙头出现问题,李女士一家能否获得赔偿?又该向谁索赔?成都华楚律师事务所律师税欲洋说,首先要弄清楚水龙头出现问题的原因,如果属于操作、安装使用不当引发的,责任则由李女士承担;如果爆炸属于产品质量原因,李女士可以进行索赔。 “电视购物频道是一个购物平台,负有相关的监督责任。”税欲洋说,如果该产品本身欠缺相关证件,购物频道仍然销售的话,则电视台须负较大责任;如果水龙头具备相关合格证等证件,爆炸问题是由于水龙头自身产品材质、工艺等质量原因产生,李女士可以向生产厂家进行索赔。 消协提醒 电视购物 注意保留凭证 针对这一案例,成都市消协负责人庄卫兵表示,李女士一家可向电视购物栏目所在地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对购物栏目所售的该产品进行检查,也可以向厂家所在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要求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而针对华西3·15栏目开通以来,电视购物类问题投诉多的情况,庄卫兵提醒广大市民,在进行电视购物时,要保持理性。购买前要对电视购物广告中的商品进行全面的了解和调查。交货时需仔细验货,货不相符,当即拒收。同时,购物时要注意索要凭证,保留电视购物广告内容等电子证据,以备在遇到纠纷时进行有力举证。 消费者自述被坑遭遇 遭遇消费陷阱,找到商家和厂家却来回踢皮球。想要吐槽,却苦于没有渠道?不用急,华西3·15特别报道开设《来信照登》专栏,你有什么问题,我们照实刊登。 唐先生:2014年“双十一”,我在京东上买了一部苹果5s手机(4099元),用了才一个月左右就出现了白屏的现象,我就把手机寄回京东维修。随后苹果公司出具诊断书,说该手机经过非法改装和拆卸,但是京东不予维修和退货。我觉得京东可能涉嫌售卖假货。 唐先生:2014年年底,我去成华区机车厂附近的一家私人诊所拔牙,本来我只有一颗坏掉的牙齿,医生拔了我4颗,还收300元钱一颗。 左先生:我家住青羊区双新南路21号艺水芳香1栋5单元1楼1号,从2012年开始楼上漏水,导致我家橱柜和电器损坏严重。多次找到物管无果,最后还是我自己出钱解决的。住户遇到问题,往往物管都不管,希望你们能多关注此类事件。 董女士:三个月前我在一家微商店(DEAR_DOOTA)买了2双靴子,至今也没有收到货,当时我总共付了1470元。 邓先生:2015年2月2日,我在京东商城买了一台TCL的电视(1890元),但京东说第三方商家目前没有货,让我申请退款,可到现在他们还没有把钱退给我,并且一直推脱。 石先生:2014年12月份,我在绵阳高新区宇豪4S店付全款购买了一辆帝豪EC715。今年1月份我的车辆临时牌照就到期了,但现在4S店老板跑路,店铺关门,我们车辆上户的合格证据说是押给了银行,目前有二十多人像我一样,无法上户。 邱先生:2013年12月13日,我在泸州江阳区丹艳路117号金桂世家买了一套住房,今年2月交房,发现户型图和当初介绍的完全不同。我当时看的是三室两厅两卫的房子,而交付的房屋,开发商在靠近电梯的卧室里隔了一间杂物间出来,我根本无法利用。现在我找开发商理论,他们就说“不服你就告我”,太欺负人了。 (以上为部分投诉来信,本报记者正在采访核实,并将对典型案例进行重点报道。)华西都市报记者余行 经华西3·15维权记者协调,消费者已获900余元赔偿 华西都市报实习记者杨力李智 记者余行摄影张磊 原标题:从“电视购物”买水龙头刚用5天就爆炸起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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