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国死刑的事实和统计数据
1、废除和保留死刑的国家 世界一半以上的国家在法律或者实际上废除了死刑。88个国家和地区已经废除了死刑; 11个国家废除了死刑,除了战争罪等特殊罪行保留死刑而外;29个国家已经有10年以上没有执行死刑,共计128个国家法律上或者实际上废除了死刑。另有69个国家和地区保留适用死刑,但是许多国家每年执行死刑数量越来越少。 2、世界范围内废除死刑的走向 从1990年以来,40多个国家已经废除所有死刑,包括非洲的利比里亚、象牙海岸;美洲的加拿大、巴拉圭、墨西哥;亚洲和太平洋地区的菲律宾、不丹、萨摩亚群岛以及欧洲和中亚的波斯尼亚黑塞哥维那、塞浦路斯、摩尔多瓦、黑山、塞尔维亚、土耳其、土库曼斯坦。 3、恢复死刑 一旦废除死刑,很少再恢复死刑。从1985年以来,50多个国家法律废除了死刑、或者先前废除了普通犯罪的死刑,他们已经废除了所有犯罪的死刑。在同一时期,仅有四个国家恢复了死刑,其中两个国家尼泊尔、菲律宾后来又废除了,另两个国家冈比亚、巴布亚新几内亚没有执行死刑。 4、死刑的判决和执行 2005年,在22个国家至少2148人被执行死刑,在53个国家至少5186人被判处死刑。这些只是最低估计数字,实际的数字更高。 伊朗执行死刑至少94人,沙特阿拉伯至少86人,美国60人。 被判处死刑和等到执行死刑的总数很难获得,尽管人权研究专家马科·沃仁估计在19474至24546人之间。 5、执行死刑的方法 自从2000年以来,执行死刑采用的方法包括: 斩首(萨特阿拉伯,伊朗) 电刑(美国) 绞刑(埃及、伊朗、约旦、巴基斯坦、新加坡和其他国家) 注射(中国、危地马拉、菲律宾、泰国、美国) 枪决(白俄罗斯、中国、索马里、乌兹别克斯坦、越南和其他国家) 石头砸死(阿富汗、伊朗) 6、儿童犯罪适用死刑 国际人权条约禁止对犯罪时18岁以下未成年人判处或者执行死刑。公民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儿童权利公约、非洲儿童权利和福利宪章以及美洲人权公约都有相应条款。110多个国家其法律对某些犯罪规定了死刑,但是,明确地排除儿童犯罪适用死刑。有少数国家继续对儿童罪犯执行死刑。 1990年以来,有8个国家执行了犯罪时未满18岁死刑47起——刚果、伊朗、尼日利亚、巴基斯坦、沙特阿拉伯、美利坚合众国、也门等国家。巴基斯坦、美国和也门已经在法律中把最低年龄提高到18岁。美国和伊朗各自执行儿童死刑比其他六个国家还多。自从1999年执行19个儿童死刑以来,伊朗的总数与美国相当。 7、威慑理论 科学研究一直找不到令人信服的证据证明,死刑能比其他刑罚更有效威慑犯罪。联合国1988年和2002年对死刑和杀人犯罪率的关系进行调查研究表明,认为:“死刑对杀人罪的威慑力高于终身监禁的假设不成立。” (Reference: Roger Hood, The Death Penalty: A World-wide Perspective, Oxford, Clarendon Press, third edition, 2002, p. 230) 8、废除死刑对犯罪率的影响 联合国1988年和2002年对死刑的改变和杀人犯罪率的关系进行调查研究表明:“令人信服的事实是,统计数据继续指向统一方向,如果国家减少对死刑的依赖,不必担心犯罪率会发生迅速而又重大的变化。” 来自于废除死刑国家的犯罪数据没有显示,废除死刑产生了有害的影响。例如,在加拿大杀人犯罪率从1975年(废除杀人罪死刑的前一年)每十万人的3.09顶点降到1980年2.41,从那时起加拿大一直都未使用死刑。2003年,废除死刑后的第27年,杀人犯罪率是每十万人1.73,还不到1975年的44%,三十年来最低。 (Reference: Roger Hood, The Death Penalty: A World-wide Perspective, Oxford, Clarendon Press, third edition, 2002, p. 214) 9、废除死刑的国际公约 近些年来最重要的发展成果是通过了废除死刑的国际公约,许多国家承诺废除死刑。四部条约如下: 《国际公民和政治权利公约第二任择议定书》,已经有60个国家批准,7个国家签署。 《美洲人权公约废除死刑议定书》,美洲已经有8个国家批准,1个国家签署。 《欧洲保护人权和基本自由的第六议定书》,已经有45个欧洲国家批准,1个国家签署。 《欧洲保护人权和基本自由的第13议定书》,已经有37个欧洲国家批准,7个国家签署。 《欧洲保护人权和基本自由的第六议定书》是和平年代废除死刑的条约。《国际公民和政治权利公约第二任择议定书》和《美洲人权公约废除死刑议定书》要求总的废除死刑,但是允许在战争时期保留死刑。《欧洲保护人权和基本自由的第13议定书》要求在任何时候废除死刑。 10、无罪人被执行死刑 只要死刑还被保留,执行无罪人的死刑的风险就不可能消除。 自1973年以来,在美国,因为无罪的证据,有123名被判处死刑的人被无罪释放。这样的案例,2004年6起 ,2005年2起,2006年1起。一些囚犯在死刑判决数年后停止执行死刑。这些案例中反复出现的现象是,检察官或者警察的行为不当,运用不可靠的证据,刑讯逼供的证人证言或者自白,不适当的辩护人。其它一些美国囚犯尽管存在重大怀疑,但是仍被处以死刑。佛罗里达州昭雪数量最多,多达22人。 美国伊利诺斯州乔治·日颜2000年1月宣布暂停执行死刑。此后,发现自从1977年恢复死刑后,13人被错误判处死刑,因而得以昭雪。同一时期,12名伊利诺斯州囚犯被执行死刑。2003年该州还赦免4名在押死刑囚犯,为167名死刑囚犯减刑。 说明:中国应当公布死刑判决和执行数据,因为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判决一律公开,最高人民法院有关死布告在对外开放地区不公开的规定不合法,把死刑数据作为国家秘密是违反法律的。另外,外界的猜测和估计影响我国国际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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