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江西南昌连环碎尸案
2012年南昌命案:富二代伙同16岁女友连杀2人,动机荒唐至极 知人知面不知心,从一个人的外表是难以看出其内心的,好人可能面冷心热。坏人也可能会装,装得忠厚老实,装得善良木讷。今天对着喜笑颜开,明天就能伤害他人,甚至因为一点微不足道的事杀人。江西南昌的孔某与黄某便是这类人,孔某对外是好儿子、好丈夫的富二代,黄某更是一个只有十六岁的小女孩,然而就是他们一连杀害两人并碎尸。 插播:迷失的十六岁少女 失踪 2012年4月9日凌晨,江西南昌一男子前往东湖分局报案,称女友李某不见了。时年32岁的李某来自湖南岳阳,与丈夫离异后带着女儿来南昌发展,案发时已有店有房。跟男友的感情也很稳定,基本上可以说是人际关系简单,生活平静幸福。但她却在4月8日忽然失踪了,撇下十一岁的女儿独自在家,其男友找遍可能的地方都没有找着。 李某无论如何都不可能舍得自己的女儿,男友担心出了什么意外,这才急忙报警。警方接警后开始调查,发现几件奇怪的事情,李某的店铺关着门却开着灯。李某的银行卡在男友报案之前被人取走了2万元,她的手机却从4月8日中午11时30分开始便处于关机状态,这很不对劲。再一查发现,李某失踪、手机关机、钱被取走之前,有人曾打过电话给李某。 可疑 调取路面监控得知,李某最后出现的地方是在叠山路某宾馆607房间,进去便再也没出来。倒是有另一个女孩进进出出宾馆,手里还提着箱子,民警随后对607房间勘察。房间内并无李某,只提取到微量疑似血迹的东西,她很有可能已经遇害了。而且,尸体很有可能被装入箱子处理了,但究竟是谁杀害了李某呢? 根据该宾馆监控记录,警方锁定了两名犯罪嫌疑人,26岁的上饶人孔某以及他16岁的小女友黄某。通过技术手段确认就是他们,两人还商议着4月10日在宾馆见面,准备要毁灭作案工具。专案组等在酒店将两人抓了个正着,他们还随身携带电锯、砧板、榔头等作案工具,归案后两人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真相 说来他们杀害李某的原因十分荒唐,孔某在南昌向李某租了一个店面开动漫店,2011年十月因店面涨租没再经营。不过李某并未将押金和转让费给孔某,两人因此产生纠纷,孔某为了这件事对李某一直怀恨在心。4月7日,他与此前在动漫店相识的女友黄某预谋,将李某骗出来报复。 先逼问其银行卡密码,分三次取走6万元,问到密码后将其杀害。劫走李某身上所有财物,用电锯在洗手间分尸,方便毁灭现场证据。4月8日晚8时许,两人将装有李某尸块的箱、包扔在黄某住处附近的碟子湖大道臭水沟,他们为防止血水渗出还特意以海绵、毛巾包裹。仅仅是因为扯不清的纠纷,便痛下狠手甚至分尸,其心思之狠毒难以想象。 判决 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警方打捞尸体时,还捞到了另一具严重腐化的女性躯干。从切割手法和包装来看,专案组怀疑也是两人所为,一查还真是。这次的理由更为荒唐,这起被害人是黄某的同学饶某,她经常跟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的人混。孔某怕她“带坏”了黄某,竟然预谋杀人,2011年11月23日作案。 而由于饶某平时的浪荡,其家人并未对她的失踪在意,直到警方找上门才知道真相。让人唏嘘的是,如此心狠手辣的凶手,在生活中的评价竟然还不错。孔某家境富裕,父母在上饶做生意且相当好,可以说是一个“富二代”。在遇上黄某之前领了结婚证,妻子对他找女友、杀人分尸的事一点都不知道,孔某伪装得很好。 他在杀害两名被害人后,生活正常,每晚一定回家给妻子做晚饭。早上还会起来买早点,简直体贴得不行,外人看来就是好儿子、好丈夫。可见“恶魔”都擅长伪装,孔某、黄某不尊重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虽然说对于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犯罪,适用死刑一定要慎重,但这起案件作案原因卑劣。作案手段特别残忍,造成多人死亡,情节特别恶劣。且在归案后故意隐瞒前一案,故法院最终判处孔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至于案发时才16岁的黄某,依《刑法》第17条: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综合考量她在此案中起到的作用,最终只判处了有期徒刑,希望她能在监狱中好好反思自己的罪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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